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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电镀企业被要求提前搬迁——《南方都市报》2013年5月16日
发布:2018-01-25
浏览: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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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都网| 2013-05-16 08:38:03| 作者:何永华

        我们每个月都按照污水排放量向污水处理中心缴费,麻涌镇政府以电镀城环保不达标为由,将责任扩大化显然不合理。

——合丰电镀厂老板刘先生
        协忠电镀城的污水处理中心采取的是比较过时的处理设施,已经达不到环保部门的新标准。达不到标准就要整改,但若根据协忠电镀城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整改需投入大量资金,恐怕难以办到。基于此镇政府才希望协忠电镀城里的港资电镀企业搬迁。

—— 麻涌外经办负责人

热闻快读:
        麻涌镇麻一村协忠电镀城13家港资电镀企业正面临搬迁的命运。1994年麻涌镇政府到香港招商引资,这些港资电镀企业进驻麻涌协忠电镀城。当时每家港企出资一两百万港币买下土地50年的使用权以及修好厂房。这些港资企业称,如今麻涌政府以电镀城环保不合格为由,要求他们搬迁,但土地合同才履行了20年,“政府想低价回购我们的地皮”。对此,麻涌镇政府称,并不存在逼迁,回购价也是参考周边地皮的价格制定的。

出资六七十万港币购得地皮
        协忠电镀城合丰电镀厂老板刘先生说,1994年麻涌镇政府属下的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委托香港协华电镀化工有限公司,到香港招揽电镀企业进驻麻涌协忠电镀城。当时,麻涌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向有意进驻的香港电镀企业,提供了土地批文以及环保批文,“有两种政府部门的批文,就意味着电镀城肯定能开起来”。刘先生说,当年共有13家香港电镀企业被引进,“那时候协忠电镀城所在地还一片荒芜”。

        按照规划,协忠电镀城规模为100亩,以1000平方米为单位,分成十多块。“每家企业出资购买一个单位的地皮,进驻早的出资70万港币,进驻晚的则出资60万港币,各家电镀企业向镇政府出资购买地皮的价格并不相同”。刘先生说,他出了70万港币,而环艺首饰厂的薛小姐则出资60万港币。

        薛小姐说,他们与麻涌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签订了为期50年的土地使用合同,个别电镀企业土地使用的权限是60年。签订合同后,每家港资电镀企业又向麻涌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支付了一两百万港币,委托对方帮忙建设厂房、员工宿舍以及公共设施。一年后,多数电镀企业开始生产。

电镀城污水处理中心统一排污
        让这13家香港电镀企业青睐麻涌协忠电镀城的原因还在于,协忠电镀城解决了电镀企业污水处理的后顾之忧。“电镀是高排污行业,如果每家电镀企业都设置一套处理污水设备,成本很高”,薛小姐说,麻涌镇政府在招商引资时,特意提到将在电镀城里建造一座污水处理中心,每家电镀企业只需按照排放污水量收取一定费用即可,“以前是8元/吨,现在涨到12.8元/吨”。

        刘先生说,自从1994年进驻麻涌协忠电镀城后,环保部门每年都会来检查污水处理情况,各项指标正常。但去年3月,麻涌镇政府外经办突然发来通知,称这13家企业环保没达标,要求尽快搬迁。此时,一家名为豪丰的电镀工业园正在协忠电镀城对面兴建,“此时要我们搬迁,只能是搬到对面的电镀工业园”。

        让这些港资电镀企业不满的是,他们的合同才履行了20年,“要我们搬走,余下30年土地使用权限又怎么履行?”薛小姐说,他们当即拒绝搬迁,并多次与政府部门协商。但此后一段时间里,环保、劳动以及税务部门纷纷上门检查,“没下发通知之前,这些部门从不来工厂的”。

焦点1 政府是否逼迁电镀企业
        据合丰电镀厂老板刘先生说,协忠电镀城的企业都是将排污管道连接到排污处理中心,企业本身不负责处理污水。如果污水处理不达标,也应该参与建设污水处理中心的麻涌对外经济发展公司负责。“我们每个月都按照污水排放量向污水处理中心缴费”,刘先生说,麻涌镇政府以电镀城环保不达标为由,将责任扩大化显然不合理。

        永业电镀厂曾先生说,去年3月发出搬迁通知后,环保部门多次上门检查。去年4月至6月,上门检查三次,开出三份罚单,而这在此前是从没有过的,“之前环保部门都是到污水处理中心检查,不会直接来企业。”环艺首饰厂薛小姐表示也遭遇到相同情况。
刘先生说,收到环保部门开出的整改通知书后,也曾经到环保分局递交整改申请,“可对方说,协忠电镀城已经确定要搬迁,不接受整改”。刘先生说,来电镀工厂检查的不仅包括环保部门,还包括劳动以及税务部门,而这些部门此前很少来工厂检查,“麻涌镇政府就是有意逼迫我们搬迁,想让我们搬到招商不太理想的豪丰电镀工业园”。

麻涌镇回应“改行不做电镀可不搬”
        昨日下午,麻涌外经办负责人否认了逼迫搬迁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起国家环保部门对电镀行业实行了新标准。协忠电镀城的污水处理中心采取的是比较过时的处理设施,已经达不到环保部门的新标准。“达不到标准就要整改,但若根据协忠电镀城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整改需投入大量资金,恐怕难以办到。基于此镇政府才希望协忠电镀城里的港资电镀企业搬迁”。

        至于企业们说的近期环保、劳动以及税务部门多次到工厂检查,该负责人说,长期以来,政府职能部门都会履行相关的执法检查,并不是专门针对哪个企业。此外该负责人提到,政府并不是非要电镀城里的电镀企业进行搬迁,“只要这些电镀企业不再从事电镀行业,他们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剩下的30年土地使用合同”。

焦点2每块地70万回购价是否合理
        据环艺首饰厂薛小姐说,1994年进驻协忠电镀城的港企与麻涌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六十年的土地使用合同,而今土地只使用了20年,就要被收回。事后,麻涌外经办也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由麻涌镇政府回购我们之前买下的土地”,薛小姐说,根据回购方案,当地政府将以70万人民币的价格回购每家港资企业购置的地皮。

        对于港资企业出租建设的厂房、宿舍,将参照当地拆迁房子的标准进行补偿。“这个补偿标准还考虑了使用了20年的折旧价”,薛小姐说,根据该方案,她的地皮以及工厂建筑的回购价为200万人民币。“1994年,我几乎是用了20 0万港币才建好工厂,而今政府想用200万人民币回购,丝毫没有考虑到物价的因素,显然不合理”。

        合丰电镀厂刘先生说,根据政府的回购方案,他也能获得200万人民币的补偿。“如果搬迁到对面的豪丰电镀工业园,租用同样大小1000平方米的厂房,一年租金48万,照此算来,我从政府那里得来的200万还不够交5年租,更别提搬迁到豪丰电镀工业园后,每吨污水处理费已经涨成了23元”。受访港资电镀企业都表示拒绝政府回购。

麻涌镇回应“对面电镀城几年前买地也是这个价”
        麻涌外经办负责人说,70万人民币回收港资企业此前买下的地皮,是根据周边地皮的价格核算出来的,“协忠电镀城对面的豪丰电镀工业园几年前买地时就是这个价格”。此外,建筑物的补偿方案均是根据麻涌当地拆迁的标准进行核算的,标准也算合理,“不能简单从数字上进行对比,毕竟这些港资电镀企业已经使用了土地20年”。至于1994年签订的合同并没有提及违约的条款,该负责人说,当时的合约都比较简单,也并未有这样的意识。但有提到,“其他未能详述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赔偿标准须考虑物价、折旧因素”
        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环保标准也会随之改变。行政行为的改变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这个角度上说,麻涌政府并不存在违约行为,但必须对企业进行相应的赔偿。该赔偿标准必须充分考虑物价、折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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