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飞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课题组秘书长。擅长刑事辩护和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业研究诈骗类、公司类犯罪。原在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律师执业前,曾在某公安机关侦查、法制部门工作近十年。期间,被选派公安部工作一年,集中参与现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部门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十几年的刑事司法工作,张律师参与办理、审查的刑事案件1000多起,其中不乏故意杀人、伤害类、大型非法集资类、诈骗类、环境污染类、金融证券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刑事专业知识储备。为当事人辩护时,熟悉并善于从办案机关视角考虑问题,在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缓刑、不起诉、无罪撤诉撤案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方法。律师执业以来,也积累了一部分无罪、罪轻辩护的成功案例。
1、武汉宫某某被控诈骗案,经二次退侦后,检方仍然起诉。经介入辩护,后在法院阶段检方撤诉,公安撤案;(无罪)
2、浙江平湖林某被控合同诈骗案,经辩护,检方不起诉;(无罪)
3、浙江魏某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经辩护,刑拘后不批捕,释放;(无罪)
4、浙江嘉兴王某某被控诈骗90万案,建议量刑4-6年,经过辩护,后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10个月缓刑2年;(缓刑)
5、浙江绍兴曹某被控虚开发票案,经辩护,批捕后成功取保;(取保)
6、浙江把某涉嫌诈骗案,经辩护,刑拘后取保;(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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