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朋友晚上好!很高兴为华夏公司辩护联盟,中南刑辩论坛公司辩第44期线上讲座再次主持。感谢张元龙律师、周律师以及我们的辩护团队。
今晚的主讲嘉宾是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刑事部主任,华夏公司辩护联盟实务顾问,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也是该中心广州研究基地的主任——廖莘律师。今晚的点评嘉宾分别是翁京才博士和黄文涛律师。翁京才博士是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联盟的副会长,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名门福州市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的理事,中华毒品犯罪辩护联盟福建分会秘书长,大成刑辨学院诈骗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黄文涛律师来自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他是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创始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国巴黎第九大学博士,美国波士顿大学商业创新博士后,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专题课题组成员,第六届中国犯罪法学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朝阳区政治协商委员会理论与实践研究会的会员。
很荣幸今天可以再次聆听廖律师关于“公司合规与形式合规业务拓展”的讲座。我们的刑辩业务基本都是以诉讼业务为主,庭审为战场。现在由于很多企业及其负责管理人在刑事方面不够重视,忽略了事前刑事合规审查与防范这部分,导致我们200多条的刑法条文成了事后救济的片面途径。近期中美经济大战,我们的企业在国际上的形象十分狼狈。大力加强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审查,这是我们刑事辩护律师非诉业务市场的必然发展方向之一。下面我们请今天的主讲嘉宾廖莘律师来给我们分享公司合规与刑事合规业务的拓展。

主讲人廖莘:谢谢主持人,各位群友晚上好!我是廖莘律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在近三年多以来,一直都在专注于公司犯罪案件的辩护业务,通过公司犯罪案件的辩护,发现其延伸了很多的刑事非诉业务。今天的这个讲座,实际上一方面是我自己个人的思考,另一方面是结合我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落实的情况,与大家进行一个关于刑事非诉业务拓展方面的交流。
关于刑事辩护业务方面的微信讲座我持续了两三年,总的来说都是个人的一些实务经验教训和感悟认识。以历史的角度来看,在交流相关业务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有新的认识或者新的理解,就个人而言,对于过去的认识也有调整与补充。今天的主题即公司合规与刑事合规业务的拓展,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关于公司合规的问题;二是关于刑事合规业务拓展的问题。
一、关于公司合规的问题
首先,刑事辩护律师对于公司合规的认识,应该有个基本的框架,以及专业的理解。
2017年12月29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GB/T 35770-2017《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国家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并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作为刑辩律师,公司律师尤甚,对于现今国家把公司合规通过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向全国推广的问题,应该倾注十二分关注。关于公司合规,大家更多的是从中兴事件引发的相关问题,认识到公司合规的重要性,而国内合规最早的是在金融机构。但是实质上国内关于合规的问题,不仅仅体现在中兴事件上,此事件只是刚好撞到枪口上。
据中兴的法务总裁以及法务总监提到的情况表明:实际上中兴公司关于企业合规问题,很早就有这方面安排。那么公司问题出在哪里呢?既然有合规,在这方面也实施了防控措施,为什么还会出这么大的问题?以律师为例,经常会有人提到律师具有钻牛角尖和咬文嚼字的特点,或者提出律师是帮助当事人规避风险。规避法律风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合法的,但不是规避,而人们经常所指的规避是指做小动作,比如中兴公司,其面对美国时做出了相关承诺,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却违背了承诺,这指的就是规避,但是却被抓住了把柄,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作为一名律师,对于企业合规问题的基本认识:不是逃避、规避法律,而是让公司的所有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即合规)。事实上,个人认为刑辩律师或者说处理公司经济犯罪的刑辩律师、公司律师,如若想拓展刑事合规业务、刑事非诉业务,就必须认真学习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对于这个指南的核心问题,即本身这个国家标准是指的是ISO196002014,与企业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对应的。
对于合规,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大多数人都将其等同于法务总监、法律顾问的工作,或者等同于企业的风控、企业的监察等,实际上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在合规管理体系指南中,对合规的几个重要的概念都做了说明,比如合规组织指的是为了实现合规的目标,从而调动企业的方方面面,包括自身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整体的一组人或者一个组织;合规团队则指的是首席合规官下,为合规而专门设置的一个团队。而合规,通俗来说,即合规官负责踩刹车,需要有一票否决权,它意味着一旦不合规,就必须停止。合规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所画的一道红线,该红线可能有好几道,但最后的红线是刑事合规,绝对不能逾越这条红线,在合规审查中,一旦发现了这个风险,合规官便有权一票否决、踩刹车。
合规与法务总监相比较,两者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之处的。就一点来说,没有任何一个企业会将决策权交给法务总监,也就是说法务总监没有一票否决的权利;而有合规意识的企业,一票否决的权利往往都在合规官或者合规团队上得以体现。因此,个人认为,律师完全为企业做合规,介入合规业务是不适宜的,但是律师可以作为合规顾问存在于公司。例如,律师可以将其镶嵌进法律顾问业务当中,在做合规顾问方面的内容时,可以把公司的专项法律事务做成一个又一个合规,而有关的专项法律服务的内容,有时是与刑事责任相关,或者与刑事风险有关,此时便需要律师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接。
对于合规,个人有两种表达方式供大家参考:其一要合规,肯定是企业的行为,那么此时就会发生这几个层面的内容:将合规想象成一颗花生,花生有三个层面,第一层是内核,第二层是红色的膜,第三层是外壳,那么合规的核心就是企业的行为,而企业的行为是在一定的规章制度当中运行的;合规的第二层面是要符合道德模范,即符合合规承诺,可能有对内部的承诺,还有对外部的承诺,比如中兴公司对美国的承诺;在这一层之外,也就是硬壳,是不可逾越的,相当于花生的外壳,不可移动,一旦移动,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单位都意味着是个灭顶之灾,而如果不合规,将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经济责任的问题,例如之前的国有银行总裁是无法出国的,一旦出国,其国外的罪名意味着他将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而中兴事件也是如此,高管能不举手投降吗?不投降就意味着不合规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上论述说明合规包括三个层面。
就我个人而言,我比较欣赏范光忠老师的理论,范光忠老师是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的制定者之一,他的合规理论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企业要合规,首先要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这是基本要求。第二是符合合规承诺。合规承诺可能针对不同的对象,对内对外的不同客户,对不同的组织比较相对,包括对国家的某个管理部门,可能都会有不同的承诺。例如去银行贷款,对银行的相关承诺,或者在与客户谈判当中签订的合同承诺,又或者有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时,还会签保证书,承诺不能请雇主的员工吃饭,承诺个人不能给他回佣等等。事实上,这些承诺依靠的就是个人的信用问题,就相当于一个规,一条界限,两者都是相当重要的。但是国内的很多企业都比较欠缺这一点,中兴公司的问题简单来说也就是承诺不履行的问题。第三是道德规范。首先道德方面是比较宽泛的,包括某个国家的风土人情,某个行业的惯例,行业特点,或者一些不成文的东西,大家有需要信守的,这一层面的规虽然没有明示,但却是必须遵守的。其次是法律法规,其相当于花生的外壳,是最基本的底线不可逾越,一个企业若是违法经营,那么其没有合规意识是首要,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巨大是关键。例如网上商城的运营问题,如果其运营模式更规范,财务管理与分配更透明,那么将不会触碰到法律的底线,虽然其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但是其客观行为不合法。
二、关于刑事合规拓展业务问题
刑事合规业务是一个新业务,是根据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针对公司犯罪的特点所延伸出来一个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内容,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现在为什么会用到刑事合规这个层面上来讲,它也是有原因的。下面就刑辩律师在做风险防控当中应该注意的重点,提出我个人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一)寻找客户(业务或者案源)
首先,在现有的客户当中,或者现有业务当中寻找增量。当作为一名法律顾问,面对一个正处于成长期间的公司时,在进行业务对接当中镶嵌一块刑事合规法律服务业务,具有明显的效果,但是不鼓励个人为企业制定合规方案,参与即可,制定与执行是不现实的。
其次,从法律层面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效果是比较好的。以上市公司为例,它需要对社会公众负责,那么其合规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涉及的是社会公众利益,一不小心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十分重要。而某些驻扎中国的外国企业或者“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为了规范自身的内部管理,在其原有的管理体系当中,具有关于刑事合规的专项,比如反腐败合规,这一合规延伸出的反商业贿赂、反滥用等合规业务,若有相应的法律服务方案与其对接,满足企业的需求,效果不言而喻。结合自身经历,本人之前办理的一个关于上市公司高管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通过一系列的交流与评估、防控诊断,延伸出几个专项刑事合规法律业务,再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最后,合规业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期的公司,成长期间的公司会接连出现新规,针对这一新规,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必然需要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那么拓展业务也就随之而来。
(二)评估企业本身存在的不合规
作为刑辩律师,是通过案件把相关的刑事合规业务、刑事非诉业务对接起来。个人认为,做刑事合规业务,首先要对企业进行调查、取证,随后评估企业本身存在哪些不合规的方面,评估完成之后,向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措施预防风险。而但凡涉及到公司犯罪问题时,都有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实际上,刑事合规业务与2017年发布的新标准(GB/T 35770-2017)有关,更加重要的是,在原来业务对接当中,由于刑事辩护的特点,以国家规定的标准,按阶段收费费用极少,但是要做好相关的工作,工作量却是极大的。那么律师可以把传统业务切割开,作为专项来处理,把非诉的部分作为非诉专项法律事务来处理,把诉讼程序按阶段处理。就会发现这个确实有大量的主要涉及到破坏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类的犯罪,或者与公司的行为单位犯罪相关的犯罪。对于拓展的对象这一问题,其实也相当于刑事法律风险的审查。作为律师,我们就需要提供法律服务方案,以法律服务方案为切入点,对于专注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合规业务的同事们可以共同来把这个法律服务做好。以上是我怎么拓展自己的法律非诉业务,如何与客户交流,让当事人选择自己提供法律服务的体会,有不足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教,谢谢大家。
点评嘉宾翁京才:各位新老朋友,大家好!我是翁京才律师,刚才廖莘律师就国家ISO 19600:2014里面的关于合规管理体系指南有关的内容进行了宏观的介绍,与我们刑事律师有关的内容,在方法论层面跟我们进行了一次没有保留的分享。公司合规业务也就是通常人所说的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这一话题在最近的两年被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爆炒,但是,他们意义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跟廖律师的有质的区别,廖律师把这个问题放在合规体系里头进行解读,而不是自说自话。我在2017年12月份跟廖莘律师一起参加华夏公司辩护联盟年会的时候,就跟他在公司合规业务拓展方面以及如何进行菜单式收费等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廖律师这一块的业务开展得非常出色,由于今天廖律师只是就方法论层面进行宏观介绍,我特别期待廖律师能够在下次的分享中就如何开展业务拓展、如何洽谈、如何签订委托协议、如何收费等进行完整的介绍,到时我也会谈我个人的感悟。我是非常期待也相信廖莘律师在下一次的分享中能够把这个问题讲得更细更透一些。谈不上点评,谢谢大家!
点评嘉宾黄文涛:大家好,我是黄文涛律师。刚才听了廖律师的讲座深受启发。合规是这些年在中国非常热门的话题,之所以热门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自2012年每年都会发布上一年度的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这个报告我也参与其中。根据这份报告指出,中国的企业或者企业家的刑事犯罪率一直持续升高;第二就是相关的重点案例提升了合规的关注度,比如说中兴事件。那么对于刑事合规,简单来说,企业合规是什么?企业合规就是要求企业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刑事合规就是指企业的经济活动要符合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这就是刑事合规的简单定义。
刚才听了廖律师的讲座,我的体会有两点:第一,刑事合规具有针对性,它的主要目的就是预防刑事风险。第二,刑事合规是一个跨学科的工作,它涉及了法律,商业管理等学科,同时也是一个交叉学科。
对于合规,我也有以下几点与大家分享:
1、合规,必须要掌握刑法的各项规定,从中理出高频率的相关罪名。在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当中,其实我们列举了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罪名,那么列举的依据是什么?就是根据它发生的频率的高或者低来进行选择,那么有一些犯罪,虽然企业或者企业家也会面临,但由于它发生的频率非常的低,所以就没有作为研究的重点。那么作为刑事合规律师在进行刑事合规工作的时候,也应该针对企业理清相关的犯罪的发生率,作为有针对性的研究对象。
2、刑事合规的工作必须要针对不同行业分别进行。比如说在我们进行的课题组研究项目中,医药行业金融行业以及能源行业相关行业的刑事合规工作有很大的区别,因为他们的行业不同,那么行业的规律以及行业规则也不同。所以刑事合规一定要区分不同的行业。
3、合规,必须要锁定相关的目标人群。我们必须要明白刑事合规的报告出来以后是要给谁看,很简单的一句话,是给企业家给老板看,为什么?因为这份报告如果是给其他的普通员工来看,他大概能够起到的是法律宣传或者法律教育的作用,而给企业家或老板来看,实际上是真真正正能够把刑事风险防控报告中的具体精华执行下去。首先需要企业家自己能认可这些东西,那么企业或者企业的其他员工才能够执行,要考虑到这份风险报告不是给某个人看的,要有针对性。
4、刑事合规,既要预防内部也要预防外部。既要预防本企业所面临的刑事风险,也就是本企业内部或企业家可能行为导致的刑事犯罪,也要预防被犯罪侵害的风险。比如说其他公司其他企业其他个人对于本公司企业可能进行的刑事犯罪,这两个都是刑事合规的目的。既要预防内部也要预防外部。
5、进行刑事合规工作时,必须要区分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性质主要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那么这两个刑事风险防范以及刑事合规工作具有明显的不同。本人既给中石油做过刑事合规工作,也给像华为这样大型的民营企业做了专门的企业风险防控工作,在这其中我发现国企和非国有企业的区别是巨大的,那么在制定相关的刑事预防措施时应该进行区别对待。
今天听了讲座,深受启发,希望跟各位同仁多交流,共同提高,谢谢大家。
公司合规与刑事合规业务的拓展(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82e41f3b0102y5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