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辩网欢迎您,专注公司犯罪边界辩护与刑事合规平台![广州]我是公司我是律师
请登录免费注册充值VIP
罪名分类 
  • 罪名分类
  • 线上讲座
  • 沙龙论坛
  • 公司辩护
  • 实战案例
  • 行业资讯
罪名分类
首页>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最高检:把扫黑除恶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结合起来
最高检:把扫黑除恶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结合起来
发布:2019-01-03
浏览:3024
分享:
  2019年1月2日,新年上班第一天,最高检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军出席。

  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邱学强、孙谦、陈国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扫黑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打出了声威,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大事多,难事、不确定性因素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于至关重要的承上启下阶段,级检察机关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要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上持续发力,深化打击,依法严惩;要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拔除“保护伞” “关系网”;要在网络空间、新兴领域扫黑上持续发力,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要在综合整治、推动“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固本强基,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既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也抓好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统一、规范、优质、高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大调研的力度,加强对下指导的深度,特别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回应,有效解决问题。

  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案例指导等制度,充分发挥 “检答网”作用,促进提升业务能力。要把专项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等结合起来,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

  会议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软暴力”“套路贷”以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财产处置等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在性质认定、法律适用及政策把握方面进行了研究,形成了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将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检察院意见后印发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推荐阅读
手机版
客服